(金边讯)柬埔寨国会秘书处今日(7月7日)发布通告称,国会主席昆索达丽今早召开国会常务委员会会议,审议由125名国会议员联署提出的修宪提案,建议修改《柬埔寨宪法》第33条,为制定法律框架铺平道路,以剥夺任何犯有叛国罪或与外国勾结、严重损害国家及人民利益的柬埔寨公民的国籍。
经过严格审议与讨论,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该项提案,并交由国会立法委员会开展深入研究,再向常务委员会提交正式报告。根据议程,国会常务委员会将于明日(7月8日)召开会议,审查国会立法委员会的研究结果。该修宪案预计将于7月11日上午,提交国会全体会议进行讨论与表决。
国会秘书处称,此次修宪旨在完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,强化对叛国行为的惩治力度。据新法案内容,任何涉及与外国勾结、破坏国家独立与人民根本利益的行为,均应受到宪法与刑法的严厉追究,而剥夺国籍作为惩戒措施之一,将具备宪法依据。
现行《宪法》第33条规定,柬埔寨公民不得被剥夺国籍、不得被驱逐出境或引渡至外国。此次修宪将填补在应对国家安全威胁方面的法律空白。依据新修订的第49条,所有柬埔寨公民皆有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,禁止任何直接或间接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,并强调公民应为国家建设与捍卫祖国作出积极贡献。
国会秘书处称,剥夺国籍并非史无前例,柬埔寨早在1920年颁布的《民法典》及1968年发布的法令《丧失柬埔寨国籍法》中,已有相关法律基础。同时,全球已有约150个国家设有类似法律,包括法国、美国、英国、德国、澳大利亚、意大利、比利时、印度、韩国、新加坡等,其中多数为民主国家,体现出剥夺国籍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国际惯例。
国会秘书处指出,此次修宪亦被视为应对外部势力干涉、强化国家主权防线的重要举措。国会方面表示,若最终通过,该修正案将对打击叛国行为、维护国家安全、人民福祉和民族利益产生深远影响。
宪法委员会已于7月2日向西哈莫尼国王汇报,确认此次修宪提案不会损害柬埔寨的自由、多党民主制度和君主立宪体制,具备法律与政治可行性。
此前,柬埔寨曾于2021年10月通过宪法修正案,规定政府总理、国会主席、参议院主席及宪法理事会主席不得拥有双重国籍,须为单一柬埔寨国籍;2022年则通过第十次修宪,明确总理辞职后,由胜选政党提名成员接任,无须重新大选。